1.微型计算机中国能效标识始于:20 1 2年5月1 1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会同相关企业及检测机构适时推出了《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012)节能新标准。
2.GB 28380.2012适用于普通用途微型计算机。该标准所指的普通用途的台式计算机、具有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简称一体机)和便携式计算机。简单的说适用于: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对角线大于11.6英寸)
不适用于工作站及工控机;不适用于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图形显示单元的微型计算机;不适用于电源额定功率大于 750 W 的微型计算机;也不适用于显示屏对角线小于 0.2946 m(11.6 英寸)的便携式计算机及一体机。
3.计算机的类型。
3.1台式微型计算机及一体机的类型(A类B类C类D类)
A类:下列B类C类D类配置以外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及一体机
B类:中央处理器(CPU)物理核心数为 2系内存大于等于2GB
C类:中央处理器(CPU)物理核心数大于2,且至少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一条:
①系统内存大于或等于 2GB;
②独立图形显示单元(GPU)。
D类:中央处理器(CPU)物理核小数大于或等于 4月至少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一条:
①系统内存大于或等于 4GB;
②具有独立图形显示单元(GPU)且显存位宽人于或等于128 位。
3.2便携式计算机的类型(A类B类C类)
A类:下列B类C类配以外的便携式计算机
B类:具有独立图形显示单元(GPU)
C类:中央处理器(CPU)物核心数大于或等于 2,系统内存大于或等于 2GB,具有独立图形显示单元(GPU)且显存位宽大于等于128 位
4.微型计算机能效等级
微型计算机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为能效等级的3级。
微型计算机节能评价值为能效等级的2级。
5.微型计算机能效的测试项目
关闭状态,睡眠状态,空闲状态
6.测试方式:
微型计算机典型能源消耗按以下步骤进行测试:
a.待测微型计算机初始安装完毕接入活动的以太网,微型计算机的无线网络模块及设备间无线a传输协议模块应关闭。当微型计算机只能提供无线网络或设备间无线传输协议接人时,应只连接一种活动的无线接人方式。
b.连接测试设备和待测微型计算机,接通测试设备电源并处于规定的试验条件
c.启动微型计算机并等待操作系统加载完毕。
d.记录微型计算机基本数据,包括型号、操作系统名称及其版本、处理器类型和速度、内存及其最大容量、显示单元类型等。
e.确保微型计算机设置与出厂配管相同,整显示器设置到 A.3.1e的测试要求
f.关闭微型计算机。
g.连续记录微型计算机关闭状态的有功功率和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不少于5 in读数频率不小于1/s,取算术平均得到 P/off。
h.打开微型计算机,待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加载完毕后,设置微型计算机进入空闲状态,保持主硬盘为不关闭状态(但带有非易失性高缓存器的主硬盘应关闭),加硬处于出厂设置状态将测试设备读数清零,连续记录徽型计算机进闲状后 5 in~15 in 的有率和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不少于 5 min,读数频率不小于1次/s,算术平均得到 P/idle。
i.打开微型计算机,待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加载完毕后,设置微型计算机进入睡眠状态,将测试设备读数清零,连续记录微型计算机睡眠状态的有功功率和测试时间测试时间眠状态的有功功率和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不少于5 min读数频率不小于1/s算平得到 P/sleep,关闭微型计算机。
7.能效标识的备案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按产品规格型号(与铭牌上的标注一致)逐一备案。基于产品类型(A 类/B 类/C 类/D 类)、中央处理器(CPU)、内存、独立显示单元类型(GPU)、硬盘所形成的不同配置(不包括不同的主板、电源等硬件变化形成的配置)可视为一个备案单元,相同备案单元的产品填写一份备案表,提交拟备案单元中典型能源消耗最高的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其它规格型号产品可不提交检测报告。